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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司长杨得瑞: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 科学推进实施调水工程

2021-06-25 16:51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南水北调重要讲话精神系列专访

  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

  科学推进实施调水工程

  ——访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司长杨得瑞

  □记者 石珊珊

  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司长杨得瑞近日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水资源管理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字”治水思路,以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为主线,在保障基本生态用水的前提下,推动以可用水量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的布局、结构和规模,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进解决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问题,切实将经济活动限定在水资源承载能力范围之内,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总书记在讲话中明确指出:“继续科学推进实施调水工程,要在全面加强节水、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的前提下,统筹加强需求和供给管理。”一方面强调刚性约束,另一方面要实施调水工程;一方面强调以水定需,另一方面要求统筹需求与供给。对于水资源刚性约束与调水工程之间的辩证关系,杨得瑞认为可以从三方面理解把握。第一,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是解决缺水问题的必然选择。进入新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都面临水资源短缺的严峻挑战和重大制约。因此,每个地区都必须树立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均衡的原则,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做到“有多少汤泡多少馍”。对黄河等缺水流域,还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应该说,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是破解水资源短缺问题的必然选择,是落实空间均衡原则的一个基本要求。落实这一要求,亟待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第二,实施南水北调工程是为了从整体上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我国水资源南多北少,为了使水资源有力支撑南北方协调发展,除了立足本地解决水供给问题之外,还必须从国家层面通盘考虑,优化配置水资源。需要考虑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的水资源需求,考虑人口增加、产业发展、城镇化水平提升带来的新增用水需求,考虑因过度开发利用带来的地表水超载、地下水超采等生态欠账,实施南水北调等必要的调水工程。这是全国一盘棋思想的重要体现,是为了在整体上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在更大的空间尺度上做到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均衡,事关战略全局、长远发展和人民福祉。第三,实施调水工程必须以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为前提。对调出区,要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进行严格控制,保障调出区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水,保障调出区江河合理的生态用水,确保生态安全;对受水区,要把节水作为根本出路,长期深入做好节水工作,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产业结构、人口规模,确保调水确有需要,避免敞口用水,过度调水。总之,刚性约束与调水工程都是为了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刚性约束旨在按照水资源供给确定需求,抑制不合理需求,使经济活动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调水工程旨在增加水资源供给,满足刚性需求,从整体上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

  杨得瑞表示,水资源管理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加快确定河湖生态流量目标、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指标、地下水管控指标,细化水资源管理目标,划定河湖生态用水的底线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上限,作为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按照确定下来的管理目标,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用水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水资源监测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提高水资源管理智慧化水平,实化取用水管理措施,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对已经出现的河湖过度开发、地下水超采等突出问题,暂停新增取水许可,推进超载问题治理,对潜在的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等问题,加强保护监管,有效化解风险,做好应对准备;按照水资源刚性约束的要求,配合做好重大引调水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中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水资源优化配置、水资源统一调度、水资源节约保护及监督管理等工作。

 责编: 李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