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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2-2023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库增补比选的公告
2022-06-17 18:58 【字体:      】   打印    

  为加强招标采购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2家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比选人及所属子企业工程、物资、服务类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服务期限为自委托代理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申请人条件和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承接工程、物资、服务类项目招标代理项目资质和服务能力的法人企业,连续从事招标代理服务年限不少于10年。

  (二)在全国主要省、市有非挂靠的分、子公司或办事机构,拥有自持或稳定租赁的开评标场所、必要的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

  (三)具有独立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专业评标的能力,拥有不少于50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熟悉招投标法律法规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拥有水利工程建设招标代理经验,近三年(2019年1月-2022年5月)至少承担10项以上水利工程建设方面工程、物资、服务类招标代理项目。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具有覆盖招标代理服务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规范和完善的招标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及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近三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七)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八)有自建或长期合作的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能够开展电子招标投标工作。

  (九)本次比选不支持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参加比选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或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二、主要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负责代理比选人及所属子企业工程、物资和服务项目的招标、采购、比选工作,从接受委托、编制招标采购计划至招标采购结束并向委托人提交招标采购资料的全过程,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1.编制招标采购计划书;

  2.编制、发售、解释招标采购文件;

  3.针对技术复杂或重大采购项目组织专家对招标采购文件进行论证;

  4.在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5.协助比选人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6.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7.负责收取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及原件核对工作,并按要求做好有关登记签收记录;

  8.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小组;

  9.落实评审地点,组织评审工作,并做好评审记录;

  10.编制、整理评审报告送比选人及有关部门;

  11.在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12.编制、整理相关表格、文件,办理相应备案手续;

  13.招标采购失败后须负责重新招标采购所有事宜;

  14.提供招标采购业务咨询、建议工作;

  15.协助比选人完善内部采购管理相关制度,根据比选人要求定期组织开展招标法规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17.比选人要求的其他工作,如配合采购人完成自行采购、集采目录限额内项目的采购等。

  (二)服务要求。

  1.接到招标代理项目后第一时间制定招标采购工作进度表,及时向比选人报告整个招标工作的进展情况;

  2.比选申请文件中投报的项目组成员必须与实施招标代理阶段的项目组成员完全相同,否则比选人有权无责解除招标代理委托协议。服务期限内确有需要更换项目人员的,需书面征得比选人同意,更换人员的技术职称、工作经验必须高于或等于原项目人员;

  3.根据招标代理项目特点,在比选人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招标采购工作;

  4.按照国家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招标采购流程,不得有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

  5.在代理服务中的整个项目的预算和招标采购的档案要完整,不能缺损;

  6.协调比选人与中标人签订并执行合同,处理招标采购过程中产生的质疑及纠纷;

  7.招标代理机构有以下义务:(1)提供防范围标、串标行为监管过程记录;(2)提供对评委评审过程的录音、录像等监管资料;(3)招标代理机构为我单位进行服务的招标项目,对所有资料进行存档,并按要求和数量送比选人存档。

  三、选聘程序

  (一)比选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4日(每天8:30-17:00,不含节假日)。

  2.领取方式:考虑到疫情影响,本次比选文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领取。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内将符合本文第一部分比选申请人条件和要求的证明文件(一式两份,需全部按顺序进行响应,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由委托人负责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协议),邮寄到指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琨御府东区9号楼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有限公司,史津收,010-69619629)。资格预审通过后,比选人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比选文件发到申请人预留的电子邮箱。

  3.联系人及电话:程昕010-69619627、史津010-69619629。

  (二)提交比选申请书。

  通过资格预审并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于北京时间2022年7月1日17:00前提交书面材料1式7份(密封并加盖公章,正本1份副本6份)和电子版文件(存储在专用U盘),超出时限不予接收,邮寄地址同上。

  (三)比选。

  时间:2022年7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九号琨御府东区9号楼中国南水北调集团会议室。届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每个申请人需以现场或视频会议形式进行述标。

  (四)结果公示。

  比选结果在履行完必要的决策程序后,在比选人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五)组织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内容,一经查实,比选人有权在任何阶段取消比选或委托资格。

  (二)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低于4家时,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工作。

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7日